银行承兑汇票接收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6-11 10:42
最近有票友在网站上给我留言,问银行承兑汇票接收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今天我就来详细给大家讲解这个问题。我总结了一下有以下八点。

一.去银行办理贴现的持票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1)在银行、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3)提供证明与其直接前手直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材料。

(4)必须为银行、财务公司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二、在银行办理电子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客户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经过年检的贷款证及复印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资格证明书及复印件(上述资料须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范围、代码、税务登记证号、证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2)加盖有贴现申请企业公章的经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贴现申请书及贴现合同。

三、电子承兑汇票质押业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未到期的票据才能作为质物质押。

(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四、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持票人应注意提示付款的时间。持票人若在票据到期前提示付款,承兑人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若在票据逾期后提示付款,需作出合理说明。

(2)持票人应注意资金清算的方式。提示付款时,持票人可选择线上清算或线下清算方式。若持票人或承兑人接入点为接入财务公司,则不能选择线上清算方式。

五、提示付款被拒绝后,持票人应如何处理?

(1)若持票人是在票据的到期前提示付款而被拒绝的,不能发起拒付追索,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

(2)若持票人是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可以进行拒付追索,可以向所有前手追索,也可再次提示付款。

(3)若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被拒绝,持票人曾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或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此时可发起拒付追索,向所有前手追索,其他情况下,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发起拒付追索。

六、怎样才算企业间转让背书成功?

在企业间转让背书中,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票据状态从“背书待签收”修改为“背书已签收”,同时修改票据所有人为被背书人,标志着企业间转让背书成功。

七.纸质承兑汇票和电子承兑汇票是否可以互相转换?

不行。在电子承兑汇票推出初期和相关法律制度尚未作出调整前,暂不考虑纸质承兑汇票和电子承兑汇票互相转换的问题。

八、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持的最大票据金额是多少?

目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持的最大票据金额为10亿元,人民银行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可在此额度内设定本单位支持的最大票据金额。8. 为什么将电子承兑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延长到1年?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将电子承兑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延长到了1年。作此规定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畅通企业的融资渠道。6个月的融资期限远远无法满足企业的要求,适当地将其延长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增强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2)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票据盈利能力。延长付款期限将直接延长融资期限,直接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票据盈利能力。

(3)活跃票据市场。在商业汇票本身签发量没有大幅提高的情况下,通过延长票据的交易期限,增加票据市场中可交易的票据数量。推动电子承兑汇票业务发展。将电子承兑汇票最长付款期限延长到1年对企业来说有着更大的吸引力,企业的财务压力也更小,故这个政策对推动电子承兑汇票业务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以上就是银行承兑汇票接收前需要注意问题,看完以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觉得非常有用建议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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