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员工骗取银行票据承兑造成上海农商行、南京银行巨额损失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5-23 08:56
和讯银行消息 央企员工伙同单位领导骗取银行资金挪至账外运作,最终资金链断裂导致案发。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央企员工违法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梁辰,1986年年出生,系五矿上海浦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出纳,五矿浦东公司为中国五矿集团全资控股孙公司。

多家银行被骗


经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查明,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汤宏先后成立和操纵畅富公司、鼎瑞公司、盈睿公司,伙同五矿浦东公司总经理张启森、副总经理魏笑屹,使用五矿浦东公司的银行信贷额度,通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汇汇票贴现获取银行资金,并虚构购销钢材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相关的多家公司进行循环开票,循环往来进行“钢材贸易”融资活动。

被告人梁辰受张启森、魏笑屹指使,在明知五矿浦东公司与鼎瑞公司等签订的钢材贸易合同系虚假合同的情况下,仍不经公司正常审批程序,多次为鼎瑞公司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申办银行承兑汇票,并在魏笑屹的授意下,修改银行对账单,致使上述票据业务在五矿浦东公司账外运作。

由于贴现款长期用于非正常经营,致使资金链断裂,至案发,五矿浦东公司未兑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8.89亿元,给上海农商银行、南京银行(601009)等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据上海农商银行员工吴某证实,该行对五矿浦东公司授信额度为4亿元,截止2017年5月,尚拖欠银行3.21亿元。

南京银行姜某证实,2013年,南京银行上海长宁支行和五矿浦东公司开始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业务,截止2016年12月,五矿浦东公司尚欠银行1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本金未兑付。

此外,法院还查明,梁辰在伙同鼎瑞公司等以上述欺骗手段骗取票据承兑的过程中,侵吞公司资金161.78万元。


数罪并罚判9年

2017年2月7日,梁辰接中国五矿集团纪委工作人员通知至五矿浦东公司接受调查,后民警将梁辰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辰结伙他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票据承兑,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票据承兑罪;梁辰又结伙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考虑到梁辰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梁辰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梁辰犯骗取票据承兑罪、犯贪污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责令梁辰退赔被害单位及所在单位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梁辰提出上诉,被上海市二中院驳回,维持原判。

另据判决书显示,五矿浦东公司总经理张启森、副总经理魏笑屹,汤宏等人的违法行为将做另案处理。

来源:和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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