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知识】电票系统里的“非拒付追索”到底是什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8-01 19:12
【写在前面】在工作中,鑫昇供应链发现金融机构经常乱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里的“非拒付追索”功能,也有很多小伙伴在碰到“非拒付追索”后咨询鑫昇供应链,该怎么办?那么今天给大家来讲一下到底什么是“非拒付追索”?该如何使用“非拒付追索”?什么情况不能使用“非拒付追索”?希望看完这篇后,大家以后不要再乱用了。

票据法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六十二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持票人因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取得拒绝证明的,可以依法取得其他有关证明。

第六十四条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鑫昇供应链:票据法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谈到“非拒付追索”,但通过法条可以看出,票据追索是以被拒付为前提的(61条、62条),但有两个例外“死亡、逃逸”(63条)和“破产、停止营业”(64条),其实这两个例外就是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的“非拒付追索”】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追索分为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

拒付追索是指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持票人请求前手付款的行为。

非拒付追索是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持票人请求前手付款的行为:

(一)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承兑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六十七条 追索时,追索人应当提供拒付证明。拒付追索时,拒付证明为票据信息和拒付理由。非拒付追索时,拒付证明为票据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件。

【鑫昇供应链:电票管理办法中,首次提出了“非拒付追索”的概念,指的是当承兑人出现破产、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情况下,因为承兑人无法向持票人拒付,持票人才可以展开“非拒付的追索”。

但请各位亲!务必看清楚,只有破产和责令停业才能发起非拒付追索,其他情况千万不要乱发起。

根据办法67条的规定,持票人发起非拒付追索,是需要提供“票据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件”,这个法律文件就是票据法说要求的破产法律文书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持票人没有提供法律文件,被追索人完全不用理会或直接驳回。

在工作中,让鑫昇供应链抓狂的是,听说有金融机构支行的小朋友,跟他们的企业客户说,到期承兑人不付钱,可以去发起非拒付追索!天哪!这是违规!违规!违规!乱用追索功能,而且也不能达到效果啊!

另外提醒收到非拒付追索的机构,因为承兑行并没有破产和责令停业,所以你们也不要没事去同意非拒付追索,如果一同意,这个事情就更加乱了】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制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手续》

第十一章 追索业务处理

根据追索原因,追索包括拒付追索和非拒付追索。除追索清偿和非拒付追索的拒付证明需要线下处理外,其余流程全部通过线上处理。追索包括追索通知和同意清偿两个业务子流程。

……

一、追索通知业务的处理

追索人可以向多个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但只能依次一对一发起。

若为非拒付追索,追索人还需线下向被追索人提供非拒付追索的相关证明。

当票据在以下状态时可发起追索通知。

非拒付追索:

◆提示收票已签收;◆转让背书已签收;◆买断式贴现已签收;◆回购式贴现已签收;◆回购式贴现已至赎回开放日;◆回购式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回购式贴现赎回已签收;◆买断式转贴现已签收;◆回购式转贴现已签收;◆回购式转贴现已至赎回开放日;◆回购式转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已签收;◆买断式再贴现已签收;◆回购式再贴现已签收;◆回购式再贴现已至赎回开放日;◆回购式再贴现已逾赎回截止日;◆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已签收;

◆质押已签收;◆质押解除已签收;◆质押已至票据到期日;◆非拒付追索已撤销;◆非拒付追索待清偿;◆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已签收;◆央行卖票已签收;◆提示付款已拒付(不可进行拒付追索)。

【鑫昇供应链:从系统处理手续也看看出,非拒付追索是要线下提供证明的,另外,发起非拒付追索是这那么多种的情形下,如果真的承兑人破产或被停业了,那么走同意流程支付就可以了,然后再向前发起再追索。

如果承兑人并没有破产,那被追索机构应该采取驳回或者让持票人进行撤回,具体看下面的制度规定】

【驳回】2. 追索人接入点收到追索同意清偿回复确认的业务处理。

……

(1)若追索人接入点收到报文处理码为“成功”的“通用确认报文(033)”,则根据追索人回复为“签收”或“驳回”两种情况作不同处理。

追索人回复为“签收”的:……

追索人回复为“驳回”的:则票据状态回滚至追索同意清偿申请前的状态。……如果是非拒付追索,则票据状态为“非拒付追索待清偿”。

【撤回】第十二章 票据行为撤销的处理

原票据行为发起人可对自己发起的且未被行为接收方回复的票据行为进行撤销。可以发起撤销的票据行为包括:提示承兑、提示收票、转让背书、贴现、回购式贴现赎回、转贴现、回购式转贴现赎回、再贴现、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央行卖出商业汇票、质押、质押解除、保证、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追索通知、同意清偿。

在票据处于以下状态时,可以发起“通用撤销报文(032)”:

……◆非拒付追索待清偿;◆非拒付追索同意清偿待签收;……

鑫昇供应链总结

1.非拒付追索不能乱用,只有承兑人破产或责令停业,无法出具拒付证明的时候。

2.非拒付追索发起,持票人是要提供法律证明的。

3.如果承兑人没有那些情形,被追索人应该驳回或者让追索人撤回。【警示】后续仅可追索,不能发起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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