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一种债务凭证详细解说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6-07 11:15
1、票据是一种债务凭证。

票据是一种债务凭证。顾名思义,债权人凭票而索,债务人据票而付,实际就如同一张借据。传统现金结算方式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这种方式对买方要求较高,不利于商品交易,属于在不发达经济条件下的结算手段。


在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卖方允许买方以票据支付,实际就是允许买方赊欠,提供一张借据或者说欠条先提货,以借据约定远期支付货款的金额、期限。首先产生的票据是商业承兑汇票,后来大家觉得商业信用不好,没有保证。于是,就在借据上又加入银行保证,于是便有了银行承兑汇票。

大家注意银行承兑汇票的7个要素与欠条的要素一模一样,银行承兑汇票7个要素:1、“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银行承兑汇票上有明确欠款人名字(付款人名称),债权人名字(收款人名称),有打借条时间(出票日期),有借款具体金额(票面金额),有出票人签字(出票人签章)。当然为了保证债务确实能够偿还,还要找个担保人,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下,银行作为保证。当然要注明债务人委托银行保证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银行以签章方式代替签字。这不就是一张标准的欠条吗,该张借条不凡之处在于有特定法律(《票据法》)保证,可以随时转让,市场非常认可。

票据自产生以来一波三折,起起伏伏,经历了无数变迁,功能进行了不断完善,但是基本保证付款的功能却没有任何变化。

2、银行在经营信用

银行就是经营信用的,贷款是相信借款人能够还款,考量银行鉴别借款人的能力、管理能力;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是票面收款人相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银行有足够的履约能力,银行在出售自己的信用。银行要么发放贷款赚钱(表内业务,真金白银地动用现金,如流动资金贷款等),要么替别人担保赚钱(表外业务,出售银行的信用,如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

银行无信而不立,因而要珍视自己的信用,同时有能力经营信用。当然经营信用是有基础的,必须有足够的本钱,也就是资本金,别人相信银行能够履约是建立在这家银行强大的资本金基础上,信任绝不可能建立在空中楼阁之上。

任何一家银行滥用信用的结果最后将是丧失信用,失去银行经营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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