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票据贴现回购适用对象
生产或经营规模较大,产品或企业经营服务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存在季节性供需不平衡或其他业务而产生的不定期票据或资金结算的各类企业。
二、 回购式票据转贴现业务处理方法
初始确认
作为转入方,仍然可设置“买入返售票据”科目,即初始计量时以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买入票据时,按买入价格,借记“买入返售票据”科目,贷记“存中央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作为转出方,一般设置“卖出回购票据”科目,以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卖出票据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卖出回购票据”科目。
后续计量
转入方按照公允价值变动的差额,借记买入返售票据价值调整类科目,转出方按照公允价值变动的差额,借记卖出回购票据价值调整类科目,贷记“卖出回购票据差价收益”科目,或作相反分录。
终止确认
到协议规定日期返售给原签订协议单位时 ,双方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按其差额,买入或卖回“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三、 票据贴现回购的申请条件
1、据真实,记载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
2、持票企业与其前手企业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申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企业应满足银行商票贴现授信条件;
4、持票企业与银行签定贴现回购业务(定期或不定期协议)
5、持票企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四、票据贴现回购办理程序
1、持票企业提供票据原件由银行代为查询,确定真实性;
2、持票企业填写贴现申请书、贴现凭证;
3、持票企业提供与交易相关的合同、交易发票;
4、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前由银行对出票企业进行授信审查;
5、银行审核票据及资料;
6、银行计收利息,发放贴现款。
7、按协议约定日,企业归还票据款,银行向企业归还票据并退还未使用资金利息。
五、回购式贴现优点
1、相对于承兑汇票质押贷款,可以明显降低融资利息。回购式票据贴现业务与票据质押贷款业务有些类似,只是回购式票据贴现执行的是票据贴现利率,汇票质押贷款执行的是贷款利率,两者差距非常明显。
2、相对于贴现,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灵活安排票据贴现期限,减少资金的无效闲置。灵活操作,在资金短缺时,可通过票据贴现融资;在资金宽松时,随时将已贴现票据回购,减少财务费用支出。